投资国片《大三元》千万元让女儿轧一角 女股东对帐一看怒提告

北检(陈志贤摄)

好孩子娱乐负责人曾凯君前年筹拍贺岁片《大三元》,透过郑姓女股东游说女性友人投资1 000万元,约定余款可按1/8比例分配,并安排友人女儿片中轧上一角,但事后友人发现分配余款过低,愤而提告诈欺。台北地检署今依诈欺罪起诉曾男、郑女、公司陈姓女经理3人。

《大三元》是去年春节档上映的贺岁国片卡司包括Ella陈嘉桦、澎恰恰、王彩桦黄仲昆曾莞婷方季惟温翠苹等知名艺人,但票房不如预期

1名女子检警指控,好孩子负责人曾凯君,为募资筹拍电影,透过股东郑书瑄找她投资,宣称拍片资本为8000万元,投资1000万元,可按1/8比例分配,并称艺人徐乃麟等人也要入股,由于对方还安排她女儿在戏轧上一角,她因此心动,答允签约投资。

她控称,事后大家讨论投资余款做分配时,她对帐发现原来影片资金只有6000万元,若依据当初说好的分配比例计算,她应拿回1/6,但她只拿到1/8,金额差距甚多,认为受骗,愤而提告。

检方调查后,认为曾、郑原本计划筹资6000万元拍片,入股1000万元,可分得16.66%余款,但2人担心利润被稀释,邀被害人入股投资时,故意谎称拍片资金8000万元,让被害人足足少分配4.15%比例,涉嫌诈欺,今起诉曾、郑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