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解套 最快明年修法

新竹县露营区业者都希望政府订定「露营区专法」,让业者申请合法经营。(罗浚滨摄)

近年国内露营风气盛行,却有超过9成露营区业者违法,其中大多数卡在土地使用不合格交通部观光局指出,已邀集相关部会及各地方政府讨论,交通部日前也将具体修法建议上报行政院,最快明年修法通过后,业者合法有望。

国内目前仅准许休闲农场内可设露营区,观光局统计,全台1981处露营区仅162处合法,合格比例不到1成,其中约7成露营场地即是因违反农牧、林业用地规范,「土地使用不合格」。

观光局表示,「土地使用」是解套关键,观光局多次邀集各部会单位与各县市政府讨论,已拟出具体修法建议,交通部11月6日也上报至行政院,若行政院认为可行,将由内政部修《区域计划法》,地方政府未来就有法源协助业者合法。

位于国土保安区、水质保护区的露营区,则维持禁止设置民众选择不到露营区,而是到景色优美的地点野营,观光局则呼吁,务必要注意地点是否为公告禁止活动区域,例如有无位在水库下游、敏感地质区、土石禁戒区等,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