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要合法 永續經營靠你我
永续发展是全球一致目标,其中保育土地永续利用,确保生物多样性,并防止土地劣化,更被联合国列为SDGs核心目标之一,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攸关地球生物存续、气候变迁与生态平衡,惟有靠你我合法使用土地,才能达到永续发展的目标。
为促进土地及天然资源之保育利用,人口及产业活动之合理分布,以加速并健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增进公共福利,我国订定有「区域计划法」作为土地使用之法令依据;非都市土地应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实施管制,依使用计划划定为特定农业区、一般农业区、工业区、乡村区、森林区、山坡地保育区、风景区、国家公园区、河川区、海域区、特定专用区等11种使用分区,并编定为甲种建筑用地、乙种建筑用地…等19种使用地,并透过各种使用地类别进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保育土地永续利用,确保生物多样性,并防止土地劣化,被联合国列为SDGs核心目标之一(台湾美丽山川示意图)。 图/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供
惟区域计划法自民国63年订定以来,经常为人诟病系按「现况」编定,缺乏「计划」之导引,导致土地脱序使用,农地违规使用情形日益严重。再加上民国98年莫拉克风灾重创台湾,小林部落灭村事件,唤醒台湾社会对于气候变迁所带来的威胁,以及无法再漠视上位国土规划的空缺等议题,故行政院再次将国土计划法草案函送立法院审议,后续于民国105年审议通过公布国土计划法,并于107年4月30日公布全国国土计划。在国土计划法及全国国土计划的指导原则下,各县市的国土计划也在110年4月30日公告实施,各县市政府现正积极办理国土功能分区分类及使用地划设作业,预计将于114年4月30日公告实施,届时区域计划法将不再适用,正式进入国土计划时代。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民众善加运用「158空间资讯网」,了解土地的使用分区及正确合法使用(农作或农田示意图)。 图/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供
目前国土计划土地使用管制相关规定仍在研议中,但不论是在区域计划时代或是国土计划时代,对于土地使用均有相当的规范,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吴存金局长提醒民众,欲进行土地的开发利用前,应先查明土地属于何种使用分区或使用地类别,再进一步了解相关的容许使用项目。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开发「158空间资讯网」,鼓励民众可透过「158空间资讯网」,在综合定位功能中查询土地使用分区等讯息,以免误触相关法令。
图/台中市政府地政局提供
随着科技的发达,目前中央积极透过卫星影像拍摄土地使用变异点,通报公所查报及县市政府的裁罚,以期遏止土地违规使用。再加上民众知识水平的提升及对于自身周遭环境的关注,致使土地违规使用检举案件日益增加。依照区域计划法第21条规定,土地违规使用之罚锾金额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并得限期令其变更使用、停止使用或拆除其地上物恢复原状。未来进入国土计划时代,系以国土功能分区分类进行土地使用管制,除维持土地使用管制违规部分裁处新台币6万元至30万元之罚锾以外,进一步就违反国土功能分区分类之土地使用行为,裁处新台币3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锾。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再次提醒民众善加运用「158空间资讯网」,了解土地的使用分区及正确合法使用,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更可以达到土地永续发展的目标。(台中市政府地政局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