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要土耳其尽快回复豁免权 闹事副代表暂不离台
土耳其驻台副代表都库哈里(Halil Ibrahim Dokuyucu)7月份因酒醉滋事遭逮,而都库哈里到地检署后,引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主张他有刑事豁免权。外交部18日表示,已请驻处要求土国「限期答复」豁免权,但所谓「限期」究竟是多久,发言人王珮玲说,这只是向对方明确表达我方严正关切的重要性,还是要看土国的程序,若没在「合理」期限内回应,就视为没豁免权。
外交部发言人王珮玲上午在例行记者会指出,外交官员有无豁免权,是依据国际法的1961年「纳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以及国内法的「驻华外国机构及其人员特权暨豁免条例」;有邦交的国家当然有豁免权;没邦交的机构,则依条例规定要有互惠原则,看对方是否有给我派驻人员司法豁免及相应特权。
王珮玲说,因土耳其副代表主张享有刑事豁免,外交部第一时间看是「没有」,但土耳其代表坚称有,所以我方向外馆确认,驻处传了官员证回台,发现背后注记是有豁免权,因为很急。所以将此提供给警方办理,后续再请驻处清查官员证,洽土方了解对方给我们是何种待遇。
不过,驻处调查后发现注记不一致,有3种内容,所以请驻土耳其代表郑泰祥用书面向土方询问我方究竟有何豁免待遇,但因土国遇政变,交涉有延误,还未取得土方书面确认。
由于此事浮上台面,外交部昨天也去了特急电给土国代表处,并请郑泰祥要求土耳其限期答复。王珮玲说,写「限期答复」是要明确表达我方对此严正关切的重要性,希望对方设定回复的期限,如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回复,会视为没豁免权,依法办理,外交部会再将有无豁免权的决定通报给相关单位。
她也解释,就我方的记录上是没豁免权的,但目前要了解为何土耳其给我方的外馆人员有不同注记,对我方而言,所有馆员都应有一样待遇,没有分别。
至于都库哈里目前被释放,外界质疑他是否会在这段期间离开台湾,王珮玲表示,她无法评论;土耳其驻台办事处则回应,都库哈里目前没有计划离台,刑事豁免权确认前都不会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