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宇爆:19国人任中共党公职 却没被陆委会除台湾籍

民进党记者会。(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有中共党职还能拥有台湾籍?民进党立委王定宇蔡易余罗致政25日举行记者会,王定宇指2012年开始,国安单位掌握台湾人士担任中共官职、党职、军职得共19人,且依据中共《公务员法》,这些人任职的第一要件,就是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照规定此人应该被台湾除籍,但陆委会至今却只有处理两位。「陆委会到底想要包庇谁?」

王定宇说,国安局公文将这些人士的身份列为最高机密,他不能转述,但「里面有些是大家认识的人」,但不包含中共党代表卢丽安,因为她已明确加入中国籍,也已除去台湾籍。

他指出,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0第3项规定,应处以10万到15万罚锾,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台湾户籍登记,但至今陆委会只依法处理2人,其余人还保有台湾户籍,享有台湾健保、参政权及服公职权利,国安局还表示非属《个人资料保护法》「为维护国家安全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拒绝提供名单

王定宇也说,2012年时,蔡得胜局长任内,国安局在立院内政委员会公布资料时称政府掌握169人到中国从事公职,最近他调查时,却变成19位,「这150人到哪里去了?」国安局应该要说清楚,否则让这些人往来两岸之间,很容易成为国安漏洞

蔡易余说,国人对岸任党职、公职期间,国安及应该把资料交给相关单位,予以除籍,但国安局却称因《个资法》,反而保护个人在中国任职的权利。既然中国打压台湾已经是事实,为何国内还要包庇这些丧权辱国,到对岸担任公职,还想享有台湾的权利的人?

罗致政也批评,国安局到底是消极不作为,还是刻意隐瞒?而现行法令要求要确定对岸有户籍才能除台湾籍,建议可修法改成,只要确认在对岸担任党政军职,就除籍,毕竟对岸也规定,要有中国籍才能担任党政军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