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煊批监委查案花百万 监院公布财务增益329亿回击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就要卸任的监察院王建煊,日前连续召开记者会砲轰监院关门大吉监委查案烧钱,直指第4届监察院平均每年派查530多件案子,每件成本约109万元,成本很高;监察院今日则发布6年来的11项重要工作绩效报告,首要就是公布财务增益高达约329亿3,158万元,回击「查案烧钱说」。▲卸任在即的监察院长王建煊近日连续批评监察院。(图/本报资料照)监察院指出,第4届监察委员就职后,因政府机关措施未当,监察院所提纠正案、调查意见函请改善案中,总计节省公帑约297亿2,314万元、增加税收约32亿844万元,所产生的财务效益合计高达约329亿3,158万元,确实防杜浪费及不经济之公帑支出。

其中,纠正案主要集中在政府采购业务之检讨改善,像是监察院纠正台湾电力公司购电成本过高,促使台电与9家民间电厂公司修改合约,修约后每年可减少购电支出约新台币15.4亿元,合约存续期间总计可减少购电支出约249亿元(含利率差异)。

报告显示,监察院近6年人力累计约2,713人(以各年底在职委职员工数累计),所获致财务绩效(包括节省公帑及增加税收)合计约329亿余元,每投入1个人力约可产生1,213万元之财务增益绩效;另外,监察院每投入1元之成本约可产生7.4元之效益。

监察院另外也公布「公义社会」、「廉能政府」、「卫生医疗」、「永续环境」、「国政建设」、「文教科技」等6大类绩效报告,包括要求具体改善措施约计3,547项、函请议处违失人员计2,070人,交出毕业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