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旋转门条款 退伍上校遭判4月

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曾男自民国97年7月16日起,担任陆军兵工整备发展中心上校副主任,他在100年7月退伍离职后不到1年,就分别担任2家分别生产军用车辆零件,及参与兵整中心采购案的民间公司顾问。

据公务员服务法旋转门条款,公务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职务相关的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的股东或顾问。

判决指出,曾男以每月5万6000元薪资,协助2家公司汇整兵整中心采购案执行所需文件工兵整中心审核,使这2家公司得以顺利履行、执行相关事务。

法官认为,曾男于离职3年内,至与其职务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公司担任顾问且未利益回避,依违反公务员服务法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所得58万8000元没收。全案可上诉。105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