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旋转门条款!公务员离职规定从「3+5」缩为「2 +3」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媒体报导,政府拟修法松绑「旋转门条款」,原公务员离职后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职务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董监事,未来拟修法,放宽为离职后2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3年内职务直接、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和财团法人董监事,亦即将「3+5」缩短为「2 +3」。

铨叙部上周向考试委员首次提报「公务员服务法」修正案,未来公务员只要是受政府指派,都可以担任公股事业及财团法人董监事,大幅放宽旋转门限制。根据「中央社」报导,铨叙部政次林文灿表示,放宽并非大幅度,任用的总数没有增加。比如中华电信,政府一定是大股东依法可以派任公股代表担任董监事、监察人,未来修正草案规定不受「旋转门条款」限制。

林文灿指出,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若能派专业人才监督,公股代表更能发挥其专业,民间企业人才到政府服务也不怕「回不去」。公务员转任公股事业或财团法人董监事,现行规定不得与原来职务有关,未来从「特定职务的禁止」改为「特定行为的禁止」,更能符合先进国家做法。不管职务为何,从行为面去规范,就防弊的角度来讲,其实更为严谨。

不过林文灿也强调,这次的修正案还没定案,跟内阁改组没有关系,因为内阁改组是动态的,制度是长久的,必须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