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松绑卫星频道申设规定 财务规画预估期间从6年缩短为3年

▲NCC松绑卫星频道申设规定财务规画预估期间从6年缩短为3年。(图/记者林睿康摄)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18日)审查通过「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申设审查办法」及「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境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他类频道节目供应事业申设评鉴换照咨询会议审议规则部分条文附表修正草案。发言人翁柏宗表示,这次修正重点是把卫星频道申设应提供未来财务规画的预估期间,从6年缩短为3年,使频道事业的申设更务实可行。

NCC发言人翁柏宗指出,这次检讨修正申设审查办法,是希望从监理实务进行检讨,改善相关作业程序性规定,松绑相关规范,以达到合理性、合义务性规管原则。修正重点包括「卫星频道申设应提供未来财务规画的预估期间,将现行的6年缩减为3年,其中第1年为合理预估,第2到3年仅需提供概略构想」。

此外,为了解卫星频道的节目内容规画,原本要求申请人应提供未来「1年期间每月第1周节目表(共12周)」的规定,也修正为仅须提供「半年期间每月第1周节目表(共6周)」;而且已经实际制播节目内容的境外频道节目供应事业或地方频道申请人,更可以用过去3个月实际播出的节目表,代替原先规划未来3个月播出的节目表。

翁柏宗说,其他修正重点还包括:卫星频道节目播出资讯业者网站公开的规定,从现行要求「应刊载播出当周及下周的节目表」,修正为「公开当周节目表」,并标示「分级级别」和「新播首播重播」等必要资讯供民众查询。至于申设评鉴换照咨询会议审议规则决议标准也一并调整,修正为「1/2以上同意之决议」。

翁柏宗表示,NCC通过此修正草案后,将依法制作业程序办理草案预告60日,广征各界意见后再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