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限缩NCC 翁晓玲提「卫广法」修正 诉讼期间频道得续营运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等人日前提案修正「卫星广播电视法」,新闻频道执照永久有效免换照,且针对注销执照或不予换照的处分,先司法后行政,可回溯诉讼中案件。而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近期则提出温和版本,将执照期限从6年延长至7年,但同样坚持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尚于诉讼系属者,得继续营运。
面对NCC过去诸多争议,国民党大刀阔斧逼近,首先是提案修正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将NCC委员国会政党推荐提名入法,并设置「不适任退场机制」,立法院得针对不适任委员投票予以免职。相关法案已进入一个月协商冷冻期,将有机会于716前表决通过三读。下一波就是「卫星广播电视法」,然相关提案尚在一读程序,最快恐需下会期才得以讨论。
翁晓玲指出,鉴于维护广电媒体之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实有必要松绑现行卫星广播电视法中不合时宜的管制规定,衡酌欧美国家对卫广事业普遍采取低密度监理作法。
提案指出,将限缩通传会否准卫广事业申设之理由,以申请人对国家安全、产业整体发展、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有不利影响为由驳回申请者,须以有「明显重大不利影响」为要件,申请人之资金及执行能力不足以实现其营运计划,修正为财务、技术及执行能力「明显不足以实现营运计划」。
另增修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期限规定,由现行6年延长为7年,使评鉴与换照时程不致;增修卫广事业评鉴和换照规定,于符合一定条件下,卫广事业得免受评鉴和迳予换照。
另针对换照及评鉴透明也法制化,卫星广播电视事业申设、评鉴、换照咨询会议,委员名单及会议纪录应公开,可提升会议决议之透明度及可信度,有助于外界了解审议结果。
最后法规也明定,容许业者于诉讼判决确定前,得申请临时执照,继续营运,以维护其权益。另本法修正施行前,对主管机关依本法所作之废止执照或驳回换照处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尚于诉讼系属者,得继续营运。
由于中天新闻仍与NCC缠讼,倘相关法案三读通过,中天新闻将得以临时执照继续营运。至于最终若中天胜诉确定,NCC不予换照无效,中天新闻可恢复执照,不过翁晓玲也说,是否能重回52台,恐怕还有系统业者方需要协调,不过中天可申请国赔,向政府讨回无照期间的营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