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免罚…自小客没装儿童安全椅 5年从未开出1张罚单

记者孙曜樟/新北报导

从101年8月台湾开始实施的一项儿童交通安全政策,即小型车附载幼童未依规定安置于安全椅者,处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锾。但5年来警方却从未开出任何一张罚单,新北交大坦承,因实务上对儿童年龄认定、体型的个别差异等认定有争议,所以,才会形成「法有明文,但无人受罚」的状况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依据国外实验证明,当10公斤重的儿童在时速40公里的车上遭到正面冲击时,由于惯性定律,儿童将瞬间产生30倍(约300公斤)往前冲的力量,如果父母抱着孩子坐在前座,即使再强壮的手臂,也无法抱住孩子,儿童可能瞬间抛出车外,或撞上挡风玻璃。因此,如能正确地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可有效降低儿童车祸时潜在伤亡率7成以上。(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局(NHTSA)),因此,儿童安全座椅绝对是保障婴幼儿乘车安全的唯一选项

有鉴于此台湾在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小型车附载幼童未依规定安置于安全椅者,处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锾」。并自在101年8月即开始实施。但该罚则施行至今已5年,警方却从未开出过任何一张罚单。

据了解,由于当时交通相关单位认为例如儿童年龄的认定、体型的个别差异等执法上要件认定上有争议且执行困难度高,便曾明文要求执法机关暂不予执行,以致该罚则成为属于「宣导性、教示性条文

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虽明列了小型车未设安全座椅的罚则,但实施迄今5年来,全国竟未曾有遭举发受罚案例,该罚则形同虚文。(图/记者孙曜樟翻摄)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也坦承,交管理处罚条例虽明列了小型车未设安全座椅的罚则,但实施迄今全国确未曾有举发受罚案例,形成「法有明文,但无人受罚」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