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女运将劝3次都不走 铁棍狂殴、踹警下车结局曝光
陈姓女计程车司机2015年5月20日上午9时许因为载客违停红线,被台北市中山警分局长安东路派出所吴姓警员劝导驱离,没想到她一气之下不仅飙骂警员,还用手拍坏搜证用的数位相机,甚至殴打警员头部、吐口水、强踢出车外、丢石块,遭法院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但她不满判决结果,提出上诉,日前被高等法院裁定驳回,全案确定。
▲陈女不满劝导,竟然当街飙骂、殴打警员。(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陈女矢口否认做出任何妨害公务、侮辱公务员或毁损、伤害等行为,「当时警察敲车门很大声,窗户打开雨都淋进来了,我满脸雨水就往外面的旁边吐口水,雨伞是在林姓乘客手上,我没有看到警察手上有相机,因为他没穿制服不敢铐我,是其他支援警力来才上铐」、「我拿小石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而吴姓警员证称,当天他身穿制服,因为收到检举才前往现场处理违停,到场后看到陈女坐在驾驶座上,于是先请对方自行离去,等到举发完其他违规车辆,才发现对方还没开走,进行第二次劝导依旧被无视,第三次才走到车旁表明要依法开单,「她拒绝出示证件,并准备要把车开走,我勒令停车后,开始用相机全程录影,她看到我在录影就开始碎碎念,并趁我不注意伸出左手把相机拍到地上。」
吴员接着说,陈女不断对他叫骂,甚至用雨伞攻击头部、往脸上吐口水,诅咒他全家死光光,「我告知她注意言行,并告知3项权利,等支援同事过来,同事到场后我请她自行下车,她不配合,同样告知权利后就强制把人拉下车。她右手持铁棍攻击我,有打到手和身体,下车后还用嘴咬我的手臂,带上警车时甚至用脚把我踹出车外。」
事后陈女被法院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她不满提出上诉,质疑警方录影档案不完整。对此,高等法院勘验录影档案,发现声音及影像并无中断,也没有遭到剪接,况且吴员与陈女并不相识,也没有恩怨或债务纠纷,没必要冒着触法风险诬陷,最终不采信女运将的说词,驳回她的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