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王董事長代付老闆醫療費1420元請款挨告 北檢偵結不起訴

味王董事长、水果贸易商「大洋侨果」负责人陈清福于2018年间,代大洋侨果实际老板颕川建忠(本名陈建忠)至台大医院咨询并代付医疗费1420元,事后向大洋侨果请款时,挨告涉嫌诈欺、业务侵占及背信等罪。台北地检署今侦结,因陈清福无诈欺犯意,处分不起诉。

陈清福辩称,颕川建忠2018年时年逾九旬,由大洋侨果财务部门代为处理财务,他3月间代颕川建忠至台大医院门诊咨询,支付挂号费1420元后,填写请款单请公司财务部门拨款。

不过,大洋侨果公司财务部时任林姓副理证称,当时颕川建忠的私人生活费用均由公司协助处理,本案费用是由陈清福代由向医生咨询,必需由颕川建忠名下的金融帐户拨款给陈,但因金额甚低,帐务上与其他费用一并处理。

检方查出,本案的请款单注有「个人付款」,且大洋侨果公司2018年3月份日记帐确无1420元的医疗费用,认定陈清福并非虚妄,未有不法私领费用的诈欺犯意,因罪嫌不足,处分不起诉。

味王董事长陈清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