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捷运掏下体对女狂摩擦 留一摊「嘉明」辩年纪大漏精
翁捷运掏下体对女狂摩擦 留一摊「嘉明」辩年纪大漏精(示意图/达志影像)
名符其实的「老不修」!一名71岁的老翁,今年2月搭乘台北捷运板南线时,刻意碰撞坐在座位上的女乘客,竟在对方身上留下一摊精液,事后警方调阅监视器抓到犯案老翁,他辩称因为年纪大,有「漏精漏尿」的情形,但检方深入调查,发现老翁根本就是惯犯,2008年至今,已有11次在捷运上性骚扰乘客的纪录。
今年2月15日,老翁下午搭乘捷运,从龙山寺前往板桥站途中,看到被害女子坐在靠走道位置,老翁刻意站在女子旁边,接着露出生殖器摩擦女子手臂,当下女子并没发现,下车才看到衣袖上竟有男性精液,因此向警方报案。
警方根据监视器逮到老翁,他到案时狡辩,因为自己年纪大,常常有「漏精漏尿」的情形,甚至表示过去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硬凹旧案都是被误会,不愿意承认性骚扰。检方调查,2008年开始,老翁已被提告11次在捷运上性骚扰,其中4件判有罪、另外5件因被害人撤告,获不起诉、或法院判决不受理,最后2件因罪嫌不足不起诉。
其中2019年一项判决,老翁从淡水站搭捷运往台北车站,用同一招先紧靠被害女子,接着用下体碰触站在车门旁女子,被害人也是下车才裤子沾到不明液体,老翁被逮捕后竟表示「不确定有没有勃起,拉链有没有拉我也不记得,不过她如果有碰到我,应该要自己闪避」,当时被判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另外,还有2件有罪判决,分别判老翁3个月、得易科罚金;性骚成习惯的老翁,又在板南线故技重施,检察官认为老翁对社会危害甚深,依法提起公诉,并请求法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判他法定最重2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