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色鬼捷运蹭女辩「漏精漏尿」 第12次性骚扰!检求刑2年
▲71岁的简涂故意站在靠走道的座位旁,用生殖器碰触坐着的女乘客性骚扰。(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71岁老翁简涂今年2月搭台北捷运板南线时,站在坐着的女乘客左侧,不断碰撞,在女乘客的左手衣袖留下1摊精液,经警方调阅监视器抓到后,简翁竟辩称自己年纪大,有「漏精漏尿」情形,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一查,他从2008年起,已有11次在捷运上性骚扰纪录,对社会危害甚深,3日依性骚扰罪起诉,并具体求处法定最重的2年徒刑。
起诉指出,简涂是在2月15日下午,搭乘捷运板南线从龙山寺搭乘捷运往板桥站途中,看到被害人坐在靠走道的位子上,就故意站到旁边去,露出自己的生殖器去碰触被害人手臂,被害人不以为意,下车才发现衣袖上有男性精液;简翁到案辩称,自己年纪大,有漏精漏尿情形,还搬出自己过去也曾被「误会」的旧案喊冤,不承认犯罪。
▲检察官查出,简翁过去已有11次在捷运车厢内性骚扰女性的被告纪录。(示意图/记者刘维榛摄)
但检察官一查,简翁从2008年起,超过10年来,已经被提告过11次捷运上性骚扰犯行,其中4件被判决有罪,另外5件因被害人撤告而获检察官不起诉、或法院判决不受理,只有2件因罪嫌不足而不起诉。
有罪判决中,简翁曾在2019年6月14日下午,从淡水站搭捷运往台北车站途中,在人不多的车厢内,紧靠并用下体碰触站在车门旁的被害女子,被害人下车后发现裤子上有不明液体而报警抓人,当时简翁竟辩称,「不确定我有没有勃起,拉链有没有拉我也不记得了,不过告诉人如果有碰到我,她应该要自己闪避。」
▲简翁果去在捷运淡水线的性骚扰案中强辩,「如果有碰到我,她应该要自己闪避。」(示意图/记者姜国辉摄)
最后士林地院针对这件淡水线上的性骚扰案,判处简翁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另外2件有罪判决也分别判简翁3个月、得易科罚金,没想到简翁仍不知悔改,再次犯下板南线「漏精漏尿」案,检察官认为简翁对社会危害甚深,除依法提起公诉外,也请求法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判他法定最重的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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