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海洋保育 立法治理應加速前行
近日,对岸与日本执法单位因渔捕相关规定扣我渔船、要求保释金等作法,困扰执政与管理当局。海洋国家渔民的海洋权益,政府固然应正视,惟根本之计除了深化国人的海洋环境意识,海洋保育立法更是维护我国海洋资源及渔民权益的根本。
由于陆地资源日趋匮乏,海洋是人类生活与经济活动不可或缺的资源。然而,人类不断增加对海洋的开发利用,海洋环境受到的污染和损害日益严重。因此,保护海洋资源及相对应采取各种措施,以改善人类生存的海洋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响应国际趋势,「海洋保育法草案」自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成立以来,戮力推动至今,立法进程仍缓步进行,赶不上海洋资源耗损的速度。目前,台湾有九成海域尚未受保护;在保护海洋环境及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上,有效规画管理工具,日益受到国际社会重视。海洋保育法草案中提及加强海洋保护区的规画与设置,从海洋保育教育、海洋保护区、合理利用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面向着力,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海洋生态环境全面恶化,最简单、有效的途径之一。
昨天中国政府发布「中国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其目的是构建「人海和谐」的海洋生态环境及政策理念,阐述统筹推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提升海洋绿色低碳发展等重要政策,展示其广泛发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之国际合作、推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实际行动和世界贡献,呼吁各国共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动海洋永续发展,共同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海洋世界。
在其白皮书中,对于海洋污染议题,坚持开发和保育并重,积极因应突发的海洋环境污染事件,提升海上污染防治能量,降低各类海上开发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冲击影响。更不断提升环境影响评估管理机制,严格管控海砂开采等海洋工程专案。去年中国浙江省的海洋废弃物治理方案,荣获联合国最高等级的环保荣誉的「地球卫士奖」(Champions of the Earth) ,为各国提供治理海废的方法与标竿,该白皮书并由官方出版社以八种语言发布,遍布全球。
我国成立海洋专责机关,对海洋环境保育的各面向也当然不落人后。我们只有一个地球,除了海洋保育法的立法应尽早通过外,有法源当后盾,将来也可以在国际海洋环境保育、海洋废弃物治理等政策上与各国并驾齐驱,期盼我国海洋保育的诸多行动能大步迈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