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推海洋保育法 漁民質疑倉促立法、批危害子孫作業權

海委会海洋保育署今天在新北市瑞芳区举办海洋保育法公听会,渔民反对仓促立法,要求保障作业权利。图/读者提供

行政院今年2月通过「海洋保育法」草案,国内渔业界质疑叠床架屋,保护区画设作业规范不明确,也可能让未来的子孙没鱼可抓。海委会今邀西岸新竹以北、东岸花莲以北共12个区渔会代表,齐聚新北市瑞芳区参加公听会,全国渔会总干事林启沧主张,保护区审议委员会渔民代表人数要超过1/3。

海委会海洋保育署副署长吴龙静在会场,简报海洋保育法立委原由时说,行政院打造优质海洋产业发展环境,兼顾生态保育及环境永续利用,去年修正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布海洋产业发展条例,今年2月又通过海洋保育法草案,期盼共创健康海洋环境及资源永续利用。

海洋保育法的重点是赋予主管机关划定庇护区、管理保护区、公告禁限制行为、调查实施保育复育措施及派遣观察员搜集资料权限,进一步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育与复育、促进海洋保护区域整合规划及执行,创造健康海洋环境及促进资源永续。

林启沧说,行政院通过海保法草案,马上要送立法院审议,经过渔业界反应心声,政府才规画开公听会,今天是第6场。渔民非常担心海保法实施后,作业权利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因为未来保护区要画在哪里?要画多大?渔民受影响有什么辅导跟补偿措施?保育有成到什么程度要重新检讨,都没有订定清楚。

林启沧表示,未来保护区画设审议委员会,规定专家学者和民间团体代表不能低于一半,但民间团体有几十万个,受影响最大的是渔民,所以应规定渔民代表最少要1/3。海保法立委要审慎,不能粗糙,不能在条文不完整、不清楚的情形下仓促立法。

林启沧指出,全台依据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公园法、文化资产保护法等,共已设立69个保护区。渔业署针对特定鱼种,还特别订禁渔区、禁渔期或限量采捕,设立海保法根本没有迫切性,而且叠床架屋,未来更让渔民无所适从。

瑞芳区渔会总干事黄志明说,他肯定海保法的立法美意,但做法太过粗糙,不能先射箭再画靶。未来如果要画设保护区,应该要白纸黑字写清楚,要经过渔民同意才可以。瑞芳一带渔村以沿岸渔业比较多,不像南部是远洋渔业,海保法立法若不完善,以后瑞芳的子孙就没有鱼可以抓了。

海委会海洋保育署今天在新北市瑞芳区举办海洋保育法公听会,渔民反对仓促立法,要求保障作业权利。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