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法》竟只管「邊角料」?
绿色和平于屏东车城海洋保护区发现遭废弃渔具缠绕而亡的海洋生物,凸显海洋保育法立法的迫切性。图/绿色和平提供
催生多年,背负了社会大众期待的《海洋保育法》草案出炉,不过细看条文,却发现《海洋保育法》竟是「边角料」,许多大块「蛋糕」已经划给其他部门,事权根本未统一。
根据《海洋保育法》草案第7条:「中央主管机关得就海洋生态系统有特别保护必要,且未经其他主管机关划设为海洋保护区者,划定为海洋庇护区。」
问题是,目前水下文化资产已经划给文化部文化资产局,海洋国家公园划给内政部国家公园署,水上活动及海洋生态观光旅游行程是交通部观光署负责;换言之,过去没有人管到的、或是没有人想到要管的,才纳入海委会《海洋保育法》的领域。
国际社会已于2023年通过《全球海洋公约》,明定2030年全球应保护30%海洋的目标。台湾过去即有「生物多样性之岛」的美名,光是鱼类种类就占全球近十分之一,但台湾这样的自然优势正在迅速消失中。对于《海洋保育法》,环保团体有高度期待,呼吁朝野立委能携手合作,加速审查进度,在本会期三读通过,用行动守护海洋资源。但如果《海洋保育法》事权无法统一,海委会无法承担,那就算法案过关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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