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付薪资却吃3.7万罚单! 老板超冤枉:过去20年都没事啊
▲ 五金行老板用现金支付薪水,违反当地法规,但却在20多年后才收到罚单。(图/路透)
马来西亚一间五金行已经营20多年,过去都以现金支付员工薪水,且事先有取得员工们的同意。只不过,经过这么多年,劳工局在今年3月开出5000林吉特(约新台币3.7万元)的罚单,因为当地政府明文规定,所有业者都应该透过银行帐户发放薪水。
中国报报导,这间位在彭亨州首府关丹的五金行共聘请10名员工,其中8人过去都是以领现金的方式拿薪水。根据现年52岁的五金行老板刘哲坚的说法,员工们觉得这种方式比到银行领钱还要方便,加上下属们常有预支现金的情况,「薪水余额就会用现金来付给他们,且有发薪资单,以示证明。」
时间拉回2018年7月,当时多名劳工局人员上门稽查五金行的发薪方式。但刘哲坚透露,过去20多年都相安无事,如今却收到罚单,这让他感到相当错愕,在经过申请后,最终罚款金额降至1500林吉特(约新台币1.1万元)。
经确认,当地政府在1955年劳工法第25A(1)条确实有规定,员工薪资必须经由银行帐户发放,若业者坚持选择以现金发放薪资,可先到劳工局走相关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