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條草案 輿論關注不同地區居民間煽動罪
香港当局今天公布基本法23条草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当中的「煽动意图」罪引起舆论较大关注。
这项罪名属于草案所列的第3部罪名,全称「叛乱、煽惑叛变及离叛,以及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等」,各项判罪由3年至终身监禁不等。
在这部分,香港本地民众较关注的是他们可能轻易触犯「煽动意图」罪。
按照草案建议,「煽动意图」的涵义包括:任何人意图引起中国公民、香港居民或在香港特区的人,对某些制度或机构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这些机构包括中国的国家制度及驻港机构,以及香港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等。
草案同时规定,意图煽惑任何人引起香港不同阶层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以及意图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香港法律等,都属于违法。
草案规定,若有人触犯上述罪行,当局无需证明有关人士的意图,即可起诉。
2003年北京方面为了支持香港经济发展,首次开放大陆部分城市的民众以个人名义申请来港旅游,俗称「自由行」,这项政策随后引来每年数以千万的大陆民众访港。
大批大陆民众访港后,由于文化差异,包括大陆民众不守公共秩序、小孩在街上随意小便等,引起两地矛盾,香港本地开始出现「反中」情绪。
2014年「占中」运动爆发前后,香港的「反中」情绪渐趋激烈,不时有示威者到旅游区举反对大陆游客的标语,当中不少具贬损人种的口号,甚至具煽惑性。
目前香港社会已回复平静,而随着来港的大陆民众的文化水准有所提升,两地并未出现当年的矛盾。
不过,有立法会议员指出,香港是多元化社会,有时表达某种情绪也属正常,但草案的规定可能会扼杀这种多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