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你女友!」新竹女大生遭性侵!好友听到狂敲门…他冷笑1句话超扯

小美好友听到叫声后不断拍门,想要救出小美。(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邹镇宇台北报导

新竹一名洪姓男大生2017年时带着3名同学租屋住喝酒聊天,没想到他趁着女同学小美(化名)到阳台抽烟时,突然强抱、强吻,并将对方拉进厕所,以手指性侵得逞。新竹地院一审强制性交罪洪男4年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后被驳回,全案可再上诉。

判决指出,洪男当时与女友同居,2017年5月31日晚上9时,带着小美与另两名同学到香山区瑞光街洪的租屋处吃宵夜、喝酒,没想到他竟趁小美到阳台抽烟时,从后方环抱、在小美耳边说「我觉得我现在可以上妳…都没有一点喜欢我的感觉?」。

当时,小美以为洪男喝醉了,推开对方说「没有!你有朋友!」却被洪强行拖到一旁的厕所内。洪男以手指性侵得逞时,小美哭喊「你可不可以想想你的女朋友、想想其他人、其他我们的朋友」,由于哭喊的求救声太大,在外面的两名友人也不断拍门,打算撞门进入。

洪男知道逃不了,开门前先帮小美穿好衣服,随后留下狠话「这件事情妳告诉任何人也不会有人相信」,并在开门后对2名同学说「我在测试小美,没事没事」。

▲洪男认为,他跟小美属于一夜情的关系。(示意图/pakutaso)

事后,洪男到小美的门外下跪道歉,还被小美男友呛声,由于小美无法接受道歉,直接报警提告,校方也因此介入调查,而事件爆发后洪也直接退学。

开庭时,洪男辩称,他的确有抱住小美并亲吻,也有脱对方的衣物,但没有以手指性侵,认为双方比较接近「一夜情」。另外,洪的律师指出,阳台脏又挤,小美被拉到厕所都完全没有受伤,明显不符合常理,且事发后1个月就可以在IG上PO出到海边游玩照片,明显与一般被害人不同。

目击的同学证称,小美从厕所出来时,哭到抽搐、颤抖,且事后大家约出去见面时,小美一见到洪男马上转身离开。

法官认为,IG上的照片不一定是案发1个月后当下拍摄,且即使有去海边玩,也与被性侵无关,两件事没有冲突。当下,小美眼眶泛红地说,「我觉得我不能因为我自己影响到别人,我不想让别人觉得我好像发生什么事情,我发表在我IG上的那些,只是想要让别人觉得还是跟以前一样、我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法官表示,洪男不顾小美的身体自主权,且案发两年后创伤仍无法平复,加上洪不断狡辩犯行,依强制性交罪判他4年徒刑。洪不服上诉,高等法院二审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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