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女想入韩团!遭母男友摩铁练歌性侵 「他到房打开卡拉OK」

小美汽车旅馆被性侵,「当时我很紧张,所以我都照着他的话做。」(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国中少女小美(化名)有星梦,想前进南韩演艺圈,却被母亲陈姓男友以「练歌」为由,带到汽车旅馆性侵,「他还有拿避孕药给我吃,我也有吃。」陈男一审被判6月徒刑,二审改判1年。

判决指出,小美因歌唱天赋及憧憬,他告知陈男想参加某经纪公司举办的南韩偶像团体新进成员甄选会。陈约小美在公园见面,并开车带她到摩铁

「到房间后,他就将卡拉OK打开,之后他就拿出一把刀子苹果」,小美证称,接着被陈男要求脱掉衣服,遭无套性侵,「他性侵完后,还有拿避孕药给我吃,我也有吃。」

陈男坦承有和少女发生关系,但辩称是对方自己脱下衣裤检方询问少女如何被陈脱下衣裤?少女表示,「当时我很紧张,所以我都照着他的话做。他当时要我脱上衣裤子,我就照做了。」检方再问,陈有无拿刀子作势伤害妳?少女说没有。

法官认为,被告持刀显然只是要削苹果,且削完后和被害人一起享用苹果,两人之后还一同饮用啤酒,可见当时气氛并非严肃;再依验伤纪录,除处女膜有撕裂伤,其他身体部位没受伤,无证据证明有违反少女意愿发生性交

苗栗地院审判陈男6月徒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认为,被告利用被害人年少,资力缺乏,其母仍赖他照顾,借机对少女性交,所为伤害母女两人感情自深,其心可诛;原判决以其犯后已坦承过错,仅判6月徒刑,实属过轻,因此改判1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