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組工會?林右昌:與勞工不同 可成立三級機關協會

内政部长林右昌(右)与消防署长萧焕章(左)。本报资料照片

消防团体将上街头诉求组成工会,内政部长林右昌今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消防人员是公务员,属性和劳工不同,公务人员已有国家完整法律制度保障,对于诉求说要「协商权」、「争议权」等,应审慎评估,现研议修正「协会法」,重视消防员结社权,放宽相关规定。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邀请内政部部长等官员就「从屏东消防大火,检讨相关法制」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林右昌受访及报告时都对消防员争取组工会表达意见。

林右昌说,公务人员属性跟劳工完全不同,与国家间是公法上职务关系,劳工与雇主则是「私法上劳雇关系」,各自适用不同法律,公务人员受国家相关法律保障,也有相关责任。

林右昌表示,重视消防员结社权,公务人员结社组织应组协会,也正跨院研议修正「协会法」,朝增加协会组织、放宽协会协商事项、扩大协会参与范围等修法方向,行政院和考试院达成初步共识,如修法通过,警消人员可成立三级机关协会,得以针对职场环境等事项,与主管机关协商。

林右昌指出,对于消防团体的意见都非常重视,近期也会邀期相关团体专家交换意见,他认为总统、行政院长和内政部、消防署等对消防员福利制度也重视。

被问到有人提议应修「工会法」,林右昌则说,可能把问题搞混,消防人员适用公务人员任用相关法律,包括抚恤、资遣等都有保障法律,福利应该是最好的,跟工会法一点关系都没有。

林右昌也说,国家对公务人员相关保障非常完整,这也是很多人为什么要当公务人员,应理性讨论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