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貨車停騎樓1個月吞28罰單 車主靠「1關鍵」逆轉撤銷27張

南投巫姓男子将小货车停在自家骑楼,警方屡获检举,1个月内开出28张违停罚单,巫男女儿不服提行政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该骑楼被砌墙阻隔,无法供公众使用,难认妨碍通行,撤销27件裁处;1件临停路边妨碍交通,裁罚无违误。

判决书指出,巫男将小货车停放在其埔里住家的骑楼或骑楼外道路,但遭邻居多次检举,警方因此在去年9月22日至10月17日依「道交条例」第56条第1项第1、5款开出28张900元罚单,其中27张停骑楼,1张则是停在骑楼外门口。

不过,巫男女儿不服上述交通裁决,提起行政诉讼,她主张,住家在921地震后,邻居基于安全考量,已在骑楼处砌墙,封闭通行,作为结构补强,骑楼早已不具供公众通行功能,原处分未能审酌法规与现场真正情况,要求原处分撤销。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经查,巫男停车的骑楼已被邻居增建墙面阻隔,骑楼间无法通行,已失去「道交条例」定义「人行道」的功能,因此难认有妨碍公众通行;且增建墙面是巫男邻居所为,原裁罚有失公平,因此撤销27件裁罚。

但巫男将车停放于骑楼外门口遭开单,法院则认为,该处道路狭窄、路宽不足,货车停放后,该道路通行空间不足以供其他车辆安全通行,已妨碍交通,影响他车通行,因此原裁罚并无违误。

罚单示意图。本报资料照,民众提供

罚单示意图。图/民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