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产两子登门「祭拜婆婆」 人夫强拉正宫回家强吻4次
台中57岁的人夫阿光(化名,下同)发生婚外情,不仅纵容小三小美亲自登门来拜访父亲,还4次强吻妻子小玲,或将人强拉甩进客厅,导致对方跌倒双手手臂和头部都受伤,原先以为是自己的妻子就没关系,最后反而吃上猥亵罪以及强制罪,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
▲阿光曾动手拉扯妻子小玲,还4次在家中强吻。(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小玲提到,丈夫在食品工厂担任业务,两人婚后育有一名儿子(已成年),后来对方外遇小美又生下两名未成年的儿子,夫妻俩就经常起冲突,光是去7月到8月间就在家里遭突然强行抱住身体再强吻,吓得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更让小玲感到夸张的是,小美在同年8月某日上午7点多突然跑到公公住处,说是要祭拜婆婆,她觉得不妥就要求对方离开,没想到丈夫正巧撞见这一幕,随即就被从公公家拉回自己的住处,门一开还用力推向客厅,害她惨摔在地,头部、左后颈、左臀、左上臂、以及右上臂疼痛,还有双手擦伤等,实在忍无可忍才决定提告。
▲小美跑到阿光父亲的住处说要祭拜婆婆,被正宫小玲阻止。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阿光已经是57岁的成年人,而且受有高职毕业的智识程度,竟然无法克制自身的情欲,虽然与小玲是夫妻仍未尊重对方的性自主权,强吻4次,加上明明有婚外情,却不思考要怎么用合法理性的方式处理,反而采取强暴的方式妨害妻子的行动自由。
法官表示,事发当下阿光与小玲共同居住在同一处所,又做出上述行为,已经属于对家庭成员间实施身体上的不法侵害,触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条第1款,同时也构成刑法上的强制猥亵罪、强制罪以及伤害罪,最后判处应执行有期徒刑为1年,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