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威马?
威马好似走在迷宫之中。
“威马没有掉队。”7月14日,威马汽车创始人、董事长兼CEO沈晖这样回应外界对于威马的关注。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呈现井喷增长之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120.6万台,同比增长高达201%。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一些造车新势力的销量也是屡创新高。其中,蔚来销量突破4万台;理想、小鹏突破3万台,就连哪吒和零跑的销量也突破了2万台。
然而,就在上述五家新势力高调发布销量捷报的同时,另一家曾经的新势力头部企业——威马汽车却意外的陷入了沉寂。车语小编在梳理威马汽车公众号与官方微博的时候发现,在今年1月4日发布了2020年销量以后,威马方面再未发布和销量有关的任何信息。
对此,沈晖表示:“威马月销量稳定在3000台之上,并正在向4000台进击,前5个月的销量同比增长超过100%。”而乘联会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威马销量达到1.5万台,同比增长翻倍。
但如果横向对比来看,威马和蔚小理(即蔚来、小鹏、理想)已经有了一定的距离,甚至以前不被外界看好的哪吒和零跑也已经在销量上反超威马。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一度被外界看好的威马会“落马”呢?
威马的软肋
现代营销学之父科特勒曾为品牌下过这样的定义:品牌是销售者向购买者长期提供的一组特定的特点、利益和服务。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造车新势力中已经有一些企业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品牌特性。例如,蔚来的服务、小鹏的智能和理想的增程已经成为了这三家头部新势力的品牌特征。但是,当外界反观威马之时,人们却很难快速的反应出其品牌特性,对于一家已经成立6年之久的公司来说,这不得不说是一种缺憾。
而这种缺憾的出现,或许和沈晖对威马的定位有着一定关系。
“我梦想中的车很简单,就是用户觉得这个车很好用,你会发现普及型的,大家抢着买的车都不会长得很奇怪,因为人的审美都是比较共性的。”2018年,沈晖在一次采访中表示:“大众化的车就是我们要做的车。我们请很多用户过来调研,发现我们的很多用户是大众脸,他们看中一个东西,很多人都觉得挺好的,他们会一起去买。”
由此可见,沈晖在威马成立的早期就给其品牌定下了“中庸”的基调。相比之下,蔚小理的品牌形象则更为激进,也更富个性。而这或许沈晖来自传统车企有关,而且在创业之初,沈晖就曾强调:“威马不是互联网造车。”同样来自传统车企的威马汽车战略规划副总裁陆斌也曾表示:“威马不是家互联网造车企业。”
也正是因此,互联网企业所强调的用户思维和智能体验在威马身上表现的都不够充分。而在品牌之外,产品似乎成了威马的又一个短板。
2018年4月,沈晖曾抛出威马汽车的“128战略”:即基于德国技术,调动全球资源,围绕1个核心架构,延伸出STD、PL两个整车平台,至少8款高品质主流智能汽车。
然而,时间已经过去三年,威马目前虽然有EX5、EX6和W6三款车型在售,但均来自第一代平台,二代平台至今不见踪影。相较之下,小鹏自P7开始已经采用了全新平台,蔚来和理想的二代平台产品也已经有了明确时间表。
因此,外界对于威马的后续产品规划充满了疑虑。而且,作为初代平台的三款产品,EX6和W6作为全新车型,市场表现却远未达到预期。乘联会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EX5的销量达到1.3万台,而W6和EX6则分别只有2,437台和55台。
上市之谜
6月,随着吉利突然宣布撤回科创板上市申请,谁能成为科创板第一股的争论再一次被市场热议。其中,威马绝对是最大的热门候选之一。
2020年9月,威马正式提交科创板IPO申请以后,但时至今日,威马IPO依然不见进展。相反,在今年4月,作为威马此前的投资方,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的内部人士称,威马汽车的上市材料在审查中发现不少问题。
对此,威马方面回应称:目前正在科创板政策收紧下进行IPO排队,上市时间未定,科创板上市情况请以上交所公示为准。
应该指出的是,国家设立科创板的初衷就是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企业的“科技含量”成为能否登陆科创板的关键指标。
在今年3月,曾有报道称吉利汽车因为“高科技定位”问题,在科创板上市遇到阻碍。而作为迟迟没有上市的威马是否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就成了市场关注的焦点之一。
去年10月,威马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三次出现车辆自燃事故。威马方面当时表示,事故原因初步基本锁定因电池问题造成了这两起自燃事故,同时,威马将立即更换高质量的宁德时代电池并愿意赔偿经营者的损失。此后,威马在当月便发起召回,并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其他电芯品牌的动力电池包,以确保用户和车辆安全。
对此,有行业观察人士就指出,作为传统车企色彩浓厚的威马,其科技含量受外界关注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对于传统车企来说,如何适应软件定义汽车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使是大众投入巨资打造的ID系列,在软件和智能化领域也遇到了不小的问题。另一方面,威马与吉利之间的侵犯商业秘密至今没有定论,这也对其日后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本文系作者 郭怀毅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和本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