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尉级军官服役年限延长 国防部:符合兵役制度改革实需
▲立法院长苏嘉全宣布《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三读通过。(图/记者林世文摄)
针对《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31日于立法院三读通过,国防部表示,适度延长校、尉级人员服役最大年限,有利国防专业人力继续贡献所长,并可扩大志愿役人员进用弹性,稳定人力来源,达成「募兵制」政策目标,未来也将续检视相关规定,以完备兵役行政,使国防施政更趋周延完善。
立法院会31日三读通过《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校级、尉级军官服役年限上限延长;其中,少尉、中尉服役年限自现行10年延长至12年,上尉则是15年延至17年;少校、中校和上校之服役年限则自现行20年、24年及28年延长为22年、26年及30年。
对此,国防部透过新闻稿表示,对于草案审议期间立法院各委员及行政院与相关部会之指导与协助,谨致谢忱,而本次《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修正,主要为适度延长校、尉级人员服役最大年限,有利国防专业人力继续贡献所长,并可扩大志愿役人员进用弹性,稳定人力来源,达成「募兵制」政策目标。
国防部也说,《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相关条文修正,符合兵役制度改革实需,未来也将持续检视相关规定,以完备兵役行政,使国防施政更趋周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