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机关留成复仇者

(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行政院促转会延长任期5月将届满,院长苏贞昌表示支持再度延任,遭到「台湾民间真相与和解促进会」提出5大疑问,包含《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的立法精神、委员会的核心任务、实际运作绩效等,质疑若再延任是要成为万年机关

法制层面来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第2条既规定促转会为行政院二级独立机关,不受《中央机关组织基准法》及《行政院组织法》限制,此一立法已非民主国家特别法,因为不思修法竟以另法终止适用,这是「希特勒纳粹时期立法模式」,如果再将促转会任期一延再延,等于废除两法,视法治无物;此一特别又特殊的作法,是仅「极权国家」才有的「黑机关」现象。

兹不论我国的转型正义法制,至少各国从事转型正义及设立机构,都以短期速战速决为设限,例如智利2年、南非3年、瓜地马拉2年,因为他们深怕国家处于不稳定,以及恐有人权遭到迫害的疑虑。而今苏院长却反其道而行,表示几十年的威权统治,不可能促转会2、3年间完成任务,所以支持促转会延续。

问题是,依据《司法大法官释字第613号》解释理由书之意旨行政院长对独立机关的重要人事有一定的决定权限,以维系向立法院负责的关系。但此段是谓行政院长拥有向立法院负责的人事提名权,此权由负担全责的行政院长决定;但并不包含回避立法院监督的延任权,因为若未再次提任反而损及民主正当性的基础。亦即欠缺固定任期,悖离独立机关的法理,更沦为执政筹码,也是忽略再接受最新民意验证的需要。特别是促转会的法定职权亦有违宪之虞宪法对于转型正义的目标是「和解」,是促成社会真诚沟通,并非《促转条例》所定的「清除、平复」,更非报复、追究。

又促转会拥有司法调查权,亦即不待法院裁判,即可自行认定「威权象征」、「政治档案」。过去曾经公告撤销两波白色恐怖时期有罪判决名单,共有2775人,但其中竟有409人是中国大陆官方报导的派遣特工,这些共谍当时进入台湾展开行动,遭到军事法庭公审处决,虽说部分案件或应平反,但促转会怎可如此轻率地推翻「司法判决」,新证据、新事实的刑事证法则怎么凭空消失了,这岂不是赋予促转会不当的司法权

促转会还编制了74位冗员,但自设立以来,运作上问题极多,例如曾发生前副主委张天钦东厂事件、委员开会出席率低、工作多是移除威权象征、过去3年中未提任何法案公民审议与社会沟通不足、被害者认定浮滥忽略司法程序加害者定义不明与缺乏违法具体事证等。

台湾自解严以来,早已经历7次总统直选、7次宪法修正,民主转型的成就也深为世界各国称羡。我国自栩法治国家,任何促进转型的作为都应遵循宪法对人权的保障,才不致转回极权、独裁的恐怖政治!若是促转会一再延任,将是留来留去留成复仇者,这样的政府该被时代与民意所唾弃!

(作者为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