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 校、尉级军官服役年限上限延长两年

▲立法院长苏嘉全宣布《陆海空军军士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三读通过。(图/记者林世文摄)

记者杨佳颖台北报导

立法院会31日三读《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将校级、尉级军官服役年限上限延长;其中,少尉中尉服役年限自现行10年延长至12年,上尉则是15年延至17年;少校、中校和上校之服役年限则自现行20年、24年及28年延长为22年、26年及30年。

现行「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条文规定,少尉、中尉服役年限为10年,上尉为15年,另有少校20年、中校24年、上校28年;而军官服役满20年,才有领取终身俸资格,等同必须晋升至少校以上。

不过,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王定宇国民党立委吕玉玲都提案,主张延长校级、尉级军官服役,最终立法院也三读通过,将尉官服现役最大年限延长2年,并同样延长校官服现役最大年限2年。

另外,院会也通过附带决议,为促成编现比达标及维持兵力充足,在符合陆海空军军士官服役条例规定前提下,爰提议全军开放延役申请1至3年,以达成去芜存菁、优秀尉级军官服役达20年支领退休给与及栽培军事人才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