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抽验网购USB手持小电扇 6款检验标示皆不合格

新北市消保官抽验6款杂牌USB手持移动充电式电风扇,经SGS检验后,虽品质全数合格,但「标记及标示」与「使用说明书」都不符规定,也均无商品检验标识。(新北市消保官提供/蔡雯如新北传真)

夏季高温,手持小电扇成消暑圣品,新北市消费者保护官近期抽样6款杂牌小电扇,委托台湾检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检验,虽然品质全数合格,但「标记及标示」与「使用说明书」都不符规定,也均无商品检验标识。消保官表示,目前已要求业者将不合格商品下架,函请主管机关查处。

消保官指出,本次抽验商品都在网路平台购入,皆不是大厂品牌,市府将产品送往SGS检验,虽然产品都通过「连续充电168小时」、「外壳塑料执行炽热线试验(试验温度:550度)」的安全标准检验,但在检验标示上却未过关。

消保官表示,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今年1月已将USB手持移动充电式电风扇列为「应施检验商品」,相关产品依规定需完成检验程序、贴上商品检验标识,才可陈列或销售,但6家业者均无标示。

消保官强调,若业者将不符规定的电扇运出厂场、输出入或到市场贩售,可裁处2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锾,若经通知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则可裁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罚锾,得按次连续处罚,目前已要求网路销售平台下架,若其他平台仍有相关产品,将依规裁罚,市府也已移请经济部标准检验局进一步查处。

另外,6款产品都不符合商品标示,主要缺失包含未标示商品名称及型号、制造年分及制造号码、商品原产地、规格等,后续已请经发局、其他县市通知制造商或进口商改正,若届期不改正,将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罚锾,按次连续处罚至改正为止。

消保官说,目前新北市未接获小风扇锂电池爆炸案例,但提醒民众购买电扇时,一定要注意有无张贴商品检验标识,再行购买,更要注意使用说明及警语,避免买到瑕疵品,产生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