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路上随机找人帮忙」!躲车内狂搓恶喊:看一下就给妳3千

阿义依法判4月徒刑。(图/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林昱萱/新北报导

一名男子「阿义」(化名)日前在新北某处,看到女子小桃」(化名)独自行走在路上,竟然就尾随对方,并朝着对方拨弄生殖器,而夸张的是,阿义逃跑之后又于同日下午朝另名女孩小花」(化名)做出猥亵动作,甚至还要求对方看一下,自己会给予3千元等语。对此,新北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拘役60日。

判决指出,阿义基于意图供人观览而公然猥亵之犯意,日前先是在永和区某处,看到小桃独自行走经过该处,竟认为有机可乘,将车窗阳摇下后,驾车尾随在小桃后方并朝对方搭讪,接着还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马路边,坐在驾驶座持续手上下拨弄自身生殖器,并朝对方喊话,「一次3千,可以帮我吗?」。

小桃见状后,赶紧打电话给男友求救,男友得知后也立即寻求在附近开店朋友帮忙,而阿义见状则立即驾车逃逸,未料阿义并未因此悔改,竟然又于同日下午朝另名女孩小花伸出狼爪,阿义先是假借问路名义,朝小花搭话,同时也握住自身生殖器不断上下套弄,并告知小花「看一下,给妳3千」等语。

对此,法官认为,阿义的行径不思自重,也不尊重他人,公然在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场合进行猥亵行为,败坏社会风气,殊非可取,兼衡其素行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等一切情状后,依犯公然猥亵罪,判处他拘役30日;又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50日,合并应执行拘役60日,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