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路上随机找人帮忙」!躲车内狂搓恶喊:看一下就给妳3千
▲阿义被依法判4月徒刑。(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一名男子「阿义」(化名)日前在新北某处,看到女子「小桃」(化名)独自行走在路上,竟然就尾随对方,并朝着对方拨弄生殖器,而夸张的是,阿义逃跑之后又于同日下午朝另名女孩「小花」(化名)做出猥亵动作,甚至还要求对方看一下,自己会给予3千元等语。对此,新北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拘役60日。
判决指出,阿义基于意图供人观览而公然猥亵之犯意,日前先是在永和区某处,看到小桃独自行走经过该处,竟认为有机可乘,将车窗阳摇下后,驾车尾随在小桃后方并朝对方搭讪,接着还在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的马路边,坐在驾驶座上持续以手上下拨弄自身生殖器,并朝对方喊话,「一次3千,可以帮我吗?」。
小桃见状后,赶紧打电话给男友求救,男友得知后也立即寻求在附近开店的朋友帮忙,而阿义见状则立即驾车逃逸,未料阿义并未因此悔改,竟然又于同日下午朝另名女孩小花伸出狼爪,阿义先是假借问路的名义,朝小花搭话,同时也握住自身生殖器不断上下套弄,并告知小花「看一下,给妳3千」等语。
对此,法官认为,阿义的行径不思自重,也不尊重他人,公然在不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之场合进行猥亵行为,败坏社会风气,殊非可取,兼衡其素行、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等一切情状后,依犯公然猥亵罪,判处他拘役30日;又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公然猥亵罪,判处拘役50日,合并应执行拘役60日,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