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开电动玩具车过马路 录影贴网炫耀!最高罚3600元
▲三重女子开电动玩具车过马路 。(翻摄黑色豪门企业)
记者陈以升/新北报导
新北市三重区日前有一名女子坐在电动玩具车里,在仁爱路的斑马线上开到对街,友人还拍下过程贴到网路上,把危险行为当作有趣;今年4月间,林口区也有一名男童开着卡丁车跟在骑机车的妈妈后面,行驶在大马路上,警方表示,行为已经违反道交法第32-1条,将开罚1200至3600元罚锾,但影片拍摄时间及行为人相关人别身份不明确,相关违规未能举发。
从影片显示,一名女子穿着吊带裤、头扎发髻蹲坐一部电动玩具车里,在三重区仁爱路斑马线准备穿越到对街,女子左看右看确认没车后,开着玩具车过马路,过程中旁边友人从后方拍下整个过程,事后贴到网路上,以为是有趣的行为,殊不知已经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今(2024)年4月22日,林口区一名妈妈骑着机车在忠孝路与忠孝路616巷,后面跟着男童开着儿童卡丁车,在马路上驰骋,旁边还有机车呼啸而过,不但违反道交法,也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对妈妈将进行开罚。
警方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32-1条规定,非属汽车、动力机械及个人行动器具范围之动力载具、动力运动休闲器材或其他相类之动力器具,不得于道路上行驶或使用。该民众行为已构成违规,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1条处以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林口男童开儿童卡丁车行驶在马路上 。(翻摄社会事新闻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