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银工会:金控子公司分别设员工安置计划
新光银工会发布六点声明,一据金管会函释,金融机构申请合并时,应依法提具妥善「员工安置计划」,并检附与工会协商会议纪录。但至10/8日止,两金控未与工会协商,却对外宣称最快10/11送件金管会,质疑其合法性及诚意。
二,此案规模远超近期其他金融机构合并案,且旗下子公司不论营运规模、员工雇佣性质、薪酬制度、福利措施与合并后实质存续的各子公司迥异,单一「员工安置计划」不适用于全体金控员工,因此工会主张存续公司应依各子公司具体情况,分别订定安置计划。
三,台新金多次对外宣称「三年内全体留任1.5万名新光金员工」,却止于形式且空泛。工会已做好协商员工安置计划的准备,但未见台新金提出实质内容;且台新金提出「三年工作权保障」,仅是近期所有金融机构合并案的最低标准,难以说服工会。
四,不论存续公司(台新金)或消灭公司(新光金),均应与工会协商,但自合并换约日至今皆未与工会、员工商谈,新光金不应以不接触工会的方式,回避保障子公司员工权益,也不可强行化约为经营层认为的「员工均乐观其成」。
五,金管会及劳动部应要求两家金控,绝不可任由尚无工会的新光金子公司以劳资会议决议形式,任意决定员工安置计划内容后,再强逼工会接受,甚至以此为由拒绝与工会进行实质协商。
六,工会成立至今不到一个月,已收取2,600封入会申请书,逾新光银行员工总人数7成,绝大多数员工对合并议题心存疑虑。双方经营层认定此案是「餐桌上的牛排」,但安置非一顿饭的时间,呼吁尽早提出安置计划,并与工会协商,维护员工权益。
金管会表示,员工安置计划在两金控送件时,就要提出,送件时是否取得员工认同或可行性,在审核会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