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

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26日消息,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今年,新疆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等规定,“公民同招”不动摇,并重点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地在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时,将简化入学流程,并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随迁子女入学不再要求提交住房证明。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不得招收特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