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兩岸因素 不應成拖延立法擋箭牌

「不在籍投票」不是什么新创制度,在民主国家屡见不鲜。美联社

印尼日前才举行五年一度的总统及议会大选,被称为「全球史上最大规模单日投票」,不仅国内选民参与,约一七五万名海外居民也共襄盛举。南韩第廿二届国会议员选举预计四月十日举行,据悉驻台北韩国代表部也早一步完成南韩侨民的海外投票。

「不在籍投票」不是什么新创制度,在民主国家屡见不鲜。台湾虽研议多年,民进党政府却视为畏途。行政院今年二月下旬通过的「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还待立法院审议,但也仅是针对政策性质的「公民投票」,而非对人的「选举」,且未扩及「通讯投票」,仅先试行「移转投票」,一切都还在「循序渐进、逐步推动」中。

我国在立法院推动不在籍投票立法可追溯至二○○三年,仍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楼,永远卡在「中国因素」。

两岸关系特殊,大陆非民主自由的情况固应考虑,但为充分保障公民选举权,也不能因为「中国因素」就裹足不前。

况且,不在籍投票非常多元,包括通讯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转投票等方式,民进党单单挑出「通讯投票」批评,还酸溜溜地质疑国民党立委所提法案是「中国想要的版本」,不知是何居心?

事实上,陈水扁执政时期,游锡堃、苏贞昌两任行政院长都曾表态支持不在籍投票,甚至绿营前立委张旭成、汤金全等人都曾有相关提案。换了位子就换了脑袋,在野党提案就是洪水猛兽,只有民进党所提法案才是抗中保台?

不在籍投票可以避免每到选举,数以十万或百万计的选民就必须「返乡投票」,更能充分保障人民参政权;退万步言,纵使在大陆行使通讯投票仍有难处,至少在国内、非大陆的海外,都没有不能实施的借口。若把对岸的因素,当作无限期拖延立法的挡箭牌,民进党实在愧对「民主进步」的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