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保齡球館大火業者更一獲輕判 桃市消回應了

桃园新屋保龄球馆2015年1月20日大火酿6名消防员殉职,业者刘得斌依违反消防法起诉,一、二审依违反消防法致人于死罪判刘6年10月徒刑,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一审今天不认为业者与6勇消死亡有因果关系,仅依刑法「失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改判徒刑6月;对此,桃园市消防局回应「尊重司法判决」、基层消防员则盼出事别再检讨究责自己人,使用者或所有权人应该负起责任。

张姓消防员表示,由于他是案发后才至桃园服务,对于火灾的发生状况、造成多名消防人员殉职之因、业主是否真有隶属于他的责任及司法诉讼过程,身为未参与过的基层人员自是无可置喙,但他相信法律是看证据说话,若业主是直接造成消防员殉职主因,法院逆转轻判与否也不便发表评论。

他只希望未来能修法、注意,对于任何火灾或灾害发生原因,外界不应该集体检讨公务机关或消防人员到底有无救灾过失或责任,而是应该要归责于业者、使用者,无论是使用单位或所有权人,只要发生灾害,首要的就是他们自己的灾害预防没做好,而不是检讨消防人员在这场救灾到底哪里作不好,导致这些事情发生。

张说,灾害的发生,应该对使用人或所有权人究责,但现在外界大多指责消防人员预防没做好,发生火灾也检讨消防人员,就连殉职也在内耗、检讨自己人,其实灾害发生时,消防人员一直很努力去处理救灾,但在法律上,应该要加重让这场灾害发生的人的责任,而不是归咎于救灾现场同仁,因为火场那个建筑做过什么更正、有什么状况,每个消防人员都不可能会了解。

王姓消防人员也说,新屋保龄球馆火灾对年资较浅的消防员而言,不了解整体状况,如今时空背景或许不同,但业者的消防安全设备是否合格、装修防焰规范是否符合当时法规,救灾过程是否积极配合消防队提供正确资讯?

他指出,若当下提供的资讯有所隐匿或误导,确实会造成消防员救灾风险更提高,严重的情况下,认为「过失致死」的因果关系是成立的。若业者不符合法规或对消防员提供的资讯有误或隐匿,那高院更一审的判决结果会让消防员非常失望。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协会去年举办「焰火聚光Light With Fire-消防改革10周年影像展」,现场为历年来殉职消防员进行追思会,其中包括新屋保龄球馆大火案中的6名殉职消防员。记者陈恩惠/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