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烧王船送煞害3人溺毙 宫庙负责人遭起诉

桃园市新屋区一间宫庙,去年8月13日晚间在永安渔港海边举办普渡送煞法会,未料3人溺毙,魏姓宫庙负责人遭桃园地检署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桃园市新屋区一间宫庙,去年8月13日晚间在永安渔港海边举办普渡送煞法会,一行19人头戴头灯、手举火把在海边举办法会,未料在仪式过程中3人溺毙。桃园地检署今天起诉,28岁魏姓宫庙负责人被检方依过失致死起诉。

检方调查,去年8月12日晚间讨论,要在新屋海岸由信徒扛神轿进入海中,并送王船入海。魏姓宫庙负责人要陈男在Line群组中,发送要集合水路送魂讯息,邀集20人参与。其中男性负责扛神轿、送王船入海、为王船点火或在旁戒护,女性则在岸上烧纸钱,魏男则在旁以神明名义发号施令。

检方认为,送煞活动于夜间在海边举办,内容需擡神轿及王船入海,参与活动的人应该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可能。而魏男与信徒有负责人与信徒关系,魏又以神明名义指示信徒进入海中。魏男明知道在夜间的海边举办,现场没有照明,也没有救生设置、救生员。

晚间举办活动时,就有人大喊「有人不见了」,大部分的人自行游上岸后,经过清点发现仍有4人失踪,众人开始搜寻,先将27岁陈男、46岁詹男拉上岸,消防人员及海巡人员到场后,再将30岁吕姓、15岁纪姓男子救上岸,其中陈、纪、吕送医宣告不治。詹则是溺水并急性肺水肿。

魏男否认犯行,称自己虽是宫庙负责人,却非活动发起人,仅免费赞助金纸、王船、神轿及头戴式探照灯,也未强迫或指示任何人担任事务,都是自愿参加,并由陈男召集、联络,自己并无过失责任。

检方认为,是魏男要陈男发讯息,陈男打电话联系时,也说是魏男交代。而魏男没有准备安全措施,显然违反应负作为义务及注意义务,依过失致死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