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爷爱恨情仇曝光 旧爱于文凤告官讨2.6亿

周星驰近年官司缠讼不少。(中新社资料照片

于文凤和周星驰对簿公堂,出庭应讯。(中新社)

周星驰昨就于文凤向他追款一案出庭。(东网提供)

星女郎翻脸打官司

香港喜剧天王「星爷」周星驰与旧爱于文凤2010年分手后,遭女方追讨投资物业华利山豪宅和「天比高」等利润分账超过7000万港币(约2.6亿元台币),港媒报导,对女方指控周星驰曾允诺将投资利润的一成分给她,周星驰辩称只是热恋时的情话没有法律效力。周星驰25日亲自出庭作供,表示并非第一次出庭,抱着平常心,在法庭上认了和于文凤有约会过几年并且有亲密关系

周星驰与于文凤两人分手细节也因官司曝光,周星驰委任律师指出,2010年3月周和于多次争吵提到分手,但未正式分开,同年7月周星驰在报章看到于文凤和廖创兴银行小开廖尧城逛街,才知自己与她感情已玩完。

厘清关系终结日

于文凤则在庭上反驳,表示数年前已多次吵架,2010年3月正式分手,不过分手后仍是朋友,有帮周星驰公司上市。周星驰律师再提出「关系终结日」为2011年9月,律师说明2011年4月于文凤住处装修,周星驰让她与于母暂住天比高12号,7月周星驰胞姊上门,发现门锁被换,还有数个自称是黑社会保安,事后于文凤在电话中哭着向周星驰道歉,于9月搬走,两人关系正式完结。

于文凤解释因为屋子大,且周星驰母亲曾闯入打破东西,她才会换锁和雇用保全。周星驰律师再追击,质疑于文凤2012年控告周星驰,是为向新男友证明已与周星驰断绝关系,明知周星驰注重隐私,还要闹上法庭,其实是为了施压。对周星驰律师的说法,于文凤否认表示自己很注重隐私,如果不是有理有据,不会置自己于目前的处境

周星驰方面又指出,当年两人持续数月谈判分手,从没提及会给她佣金,也没承认欠她钱,后来「为友情」支付她1000万元港币,是「送」不是「佣」。于文凤反驳,周星驰最初说「没有卖怎么给你」,即是表明卖「天比高」会支付她,更有第三人同场作证,周是后来才改口称出于友情送钱。于文凤承认有收1000万港币,但强调不是乞讨,只是取回应得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