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勇:港人杀港人 为何香港不审判?
引爆香港反送中事件的港籍杀人嫌犯陈同佳有意返台投案,却遭陆委会拒收。对此,内政部长徐国勇今天反呛港府,只有犯罪地在台湾,以管辖权属人主义来讲,是港人杀港人,而且最重要的被告人在香港,为何香港不审判?徐更质疑这是在进行和大陆有关的政治操作。
徐国勇说,港府突然愿意协助凶嫌来台投案,是不是有政治操作?香港人杀香港人,而这个被告现在人在香港,香港为什么不审判,难道香港人只要在香港以外的地区杀香港人,就不会有罪吗?难道是在鼓励港人在香港以外地区杀港人,回到香港就没罪吗?
徐国勇也质疑,香港没有死刑,台湾却有死刑,他在没死刑的地方可以接受没死刑的审判, 却偏要跑到有死刑的地方审判,这违反被告人性,陈同佳如果在香港受审就绝对不会死刑。
徐国勇说,这案件在台湾没有任何笔录,因为他犯案后就逃回香港,事隔一个月后,被害人家属来台湾整件事才爆发,事过一个月他才在香港被港警逮补,所有问的这些东西,香港也不愿意提供给我们。徐强调,「我们必须要有司法互助协定 才能根据犯罪地审判。」
对于之前我方也曾发过通缉,徐国勇解释,因为犯罪地在台湾,那时怀疑这人可能犯罪,当然发布通缉,这没有问题,是主权表现,但这是港人杀港人,他现在也在香港,当然优先于犯罪地的管辖,「没有人要自己把自己国人送到其他地方审判,没有这样的,如果台湾人在海外杀台湾人回到台湾,我们一定审判嘛,这怎么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