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美商会批一例一休「父权」 政院:立院要修不能装傻

▲一例一休修法的声音不断,行政院表示尊重立法院。(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张暐珩/台北报导

民进党多位立委公开呼吁要提案修正一例一休,台北市美国商会8日发表《2017年台湾白皮书内容中,也指出一例一休是开倒车,同一套制度不能一体适用,因此强烈建议修法;对此,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表示,行政院目前没有针对《劳基法》修法的政院版草案,但立院下会期若要审修法,基于法律规定,政院尊重。

台北市美国商会发布《2017年台湾白皮书》中提出5项建议:

一、包括扩大工作时间弹性,将四周弹性工时开放至各行业、扩大劳基法84条之1适用人员范围

二、增加加班规定的合理性,包括「突发事件」的合理定义、加班时数上限应依照实际工作时数计算、明定得在工作规则劳资契约内约定,加班事先核准及举证责任分配

三、放宽特别休假的管制,包括放宽预排假特别休假规定、放宽递延特休规定、放宽未休特休折现规定。

四、建议是改革新型态劳动管理,包括派遣员工的例假日及休息日等游要派方规定、「劳工事业场所外工作时间指导原则」适用行业范围应扩及所有行业

五、建议是精进修法的前置及缓冲措施,包括劳基法修正前举行公听会、修法执行缓冲期

美国商会也提到,新的劳基法充满「父权」,很多人被迫要上下班打卡,但白领阶级重视的是工作弹性与自由,希望评估绩效是看工作品质而非时数,以因应全球化的工作模式;台北美国商会会长锦华表示,若劳动法规缺乏弹性,扼杀创新之外,恐怕也会吓跑台湾极力想争取的国际人才

不过,徐国勇表示,目前行政院没有劳基法修法的草案,不过立委如果有相关提案,政院不能装作不知道。如果下个会期有审查劳基法修法,劳动部也会到立院报告,政院也会跟立院党团讨论。如果立法院修过,行政院都只能尊重并执行,任何施政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政院认为修法窒碍难行,只能提出覆议,如维持原本的覆议结果,那就只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