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修了!一例一休难敌资方反弹? 府院:是会更弹性
▲行政院会9日拍板通过《劳动基准法》修正草案。(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攸关「一例一休」的劳基法新制自今年开始施行后,引发企业与政府间角力;行政院长赖清德上任后拍板通过修法;他坦言,过去劳基法严重绑住劳资弹性,衍生问题,他担任过地方首长,深刻知道台湾中小企业成功就是一套弹性的劳动体制,因此这次修法秉持「四不变」跟「四弹性」原则,让劳资双方都能兼顾安全与弹性。
对于许多人指出本该保障劳工权益的一例一休「看得到吃不到」,反而丧失加班机会,许多人为了维持家计,还不得不另外打工;赖清德反问「这些问题可以视而不见吗?充耳不闻吗?不积极面对吗?这次修法符合总统指示,保障劳工权益,也给资方经营弹性,朝OECD国家前进」。
赖清德并说,「我们诚实面对问题、听取各方意见,务实提出修法内容,来回应社会各界」,而这次修法并非由上而下,而是由外而内,「也呼吁朝野,拼经济责任要共同承担。」适逢政院场外多个劳团怒吼抗议,他也语重心长表示,修法应以社会中间多数作为立法推动的基础,不宜以极端的例子作为原则;劳资双方不要各自站在极端对立面,携手共推经济。
「四不变」维持劳工权益
「四弹性」赋予企业经营和劳工工作安排的弹性
(1)加班弹性:现行每个月延长工时为46小时,每3个月的延长工时加总为138小时,为让加班有弹性,让加班额度可在三个月期间内弹性挪移,每个月延长工时最高为54小时,但须经劳资协议才能施行
(2)排班弹性:松绑「七休一」,让例假可在每7日的周期内来调整,但须经劳资协议及政府把关
(3)轮班间隔弹性:轮班间隔原为11小时,可弹性调整为8小时,以利三班制的产业运作,但仍须经过劳资协议
(4)特休假运用弹性:当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可递延1年,也须经劳资协议。
▲行政院长赖清德。(图/记者季相儒摄)
此外,赖清德特别指出,为了因应现在产业发展诸多不同形态的工作方式、生产形式,除了劳基法修法本身,他还要请劳动部研究,包括一、松绑相关法规函释,让高阶主管及新创企业得不受现有劳基法有关工时的限制,得采用责任制的可行性;二、一并研议劳资协议会议的配套规定,厘清社会疑虑;三、研拟新的劳动法令,有别于目前源自于生产线时代「工厂法」而来的「劳动基准法」。
▲全国多个劳团串连在政院门口痛批政府「修恶」劳基法。(图/记者季相儒摄)
不过,就在政院9日拍板通过「一例一休」修正草案时,总计1千多人的数个劳工团体在政院外抗议,怒吼「反对修恶劳基法、资方打手赖清德」,认为一例一休修法是让劳权退回到原点,国民党立院党团也怒批政府「骗劳工第二次」。劳动部长林美珠则反驳,这次修法坚持四个弹性、四个不变,劳工权益并没有变革,负责督导的政委林万亿也澄清「何以会有倒退30年的批评?应该说我们迎头赶上潮流跟需求。」
此外,媒体询问到松绑7休1施行细则,林美珠透露,劳动部下周会密集邀请各部会、地方机关讨论,希望大家一起坐下来好好谈,在安全和弹性兼顾原则下,透过这个机制把关,创造双赢;林万亿表示,任何弹性都可能被善用、也可能被滥用,如果有企业会有滥用弹性的话,政府会透过劳检保障劳工公权力,「因此修恶说法难以成立,我们朝善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