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之丘/读书心得:我在离离离岛的日子
图、文/毛毛牙
离离离岛?
当看见书名,顿了一下,编辑该不会连书名都打错吧?后来看了一下试读的文案,才理解,原来说的是离岛中的离岛,所以离了好几层,离很大的意思。
说人是社会性动物,这没错,千万年的演化,至今来到高度密集的蜂巢都会,但我们这些庸庸碌碌的工蜂,心目中的女王蜂又在哪里?归属在哪里?
虽然现在住嘉义乡下地方,不过我是在台北市长大的,但就算如此,从小,对于「原始」种有种无法抗拒的趋力。
我说的原始,并非毫无人烟的意思,而是带着历史感觉得那种。所以我喜欢老房子、古迹,甚至是废弃的工厂,都成为我喜欢的地方。
但其中,我最爱的是「老路」。
就像比尔博唱的「道路长呀长」,是的,这条蜿蜒的道路到底通往哪里?说起来路标还真是煞风景,我跟我太太都喜欢在看见那种「看不见尽头」的小路出现时,一头就钻进去看。
当然啦!走没几步,遇见「内有恶犬」这种标示的机率还满大的,通常这类小路都是通往民宅农户,但偶尔,就是会发现令人惊喜的东西。
(当然,有时候还是不不该乱跑,我跟我太太在尼泊尔乱跑的结果,是碰上野生老虎,虽然只有威吓的吼声,然后我们就慢慢后退到有武装守卫的地方,但还好没现身,不然我死定了。)
如果在我生活几十年的乡下地方都能偶而碰上这类惊喜,那么跑去离岛,当然会有类似的感觉,而且更加强烈。
说穿了,人到底是各个体,虽然我们有两性、有家庭、有社会,但终究,我们是需要偶而感受自己的完整性一下,不然会有种自我不再是自我的感觉,而流放自己,常常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我去纽约旅行的时候,花了好几天在中央公园闲逛。就一个好不容易存钱出国去的年轻人来说,把没几天的行程,花一大半时间在一个公园里似乎有点浪费。但有趣的是,十多年过去了,在纽约的很多行程我虽然有记忆,却往往会归结到中央公园的草地上,那个我一连好几天跑去睡午觉的地方。
因为在那里,我觉得没有重力,但又不致于被吹走。就像风筝一样,仿佛在高处看着自己,但有种放心的理解,知道自己还会回去。
前年我刚辞去公职,当时我很喜欢画石狮子,也到处拍石狮子的照片,结果我在嘉义鹿寮的小角落,看见了有趣的小石狮。靠近一看,原来是座坟墓,而且还是景观很好的坟墓。
真的很好,我刚好看见一片金黄稻浪,在蓝天之下闪耀着,中间衬着绿树构成的腰带,上面还有着红花点点。两组对比色,就这样充满我的视界,结果我在那坟前坐了半个小时,看着墓碑上的文字,还有旁边小小土地公的神龛。
这是个古人,在我出生前就已经躺在这边,但那又如何,我总觉得是他邀请我来他家作客的,那我又怎好意思随便就离开,总要称赞一下主人把家照顾得周全啊!
实际上,那里我后来又去了两次。
苦苓则是跑去东莒,去好几次,每次都去好一段时间。
既然时间这样长,还一个人住一个村,这体验可比我完整得多了。看他描述的小岛生活,还真是完美到不行。
想起以前看过的小故事,说到一个大富豪去某小岛度假,他跟当地的青年说,要他努力上进,赚大钱,然后就能来小岛,每天钓鱼、游泳、聊天打屁。结果那位青年跟他说,我现在就这样在生活了。
是的,人往往要能找到这种「离离离岛」,然后才能找回生活应有的样貌。当然,最终我们还是要回到社会里,但,那像是一种保养,把我们这些小齿轮伤上的锈斑清掉,然后好好上油,接着,我们再回去当我们的小齿轮。
有回程的行程叫旅行,没回程的叫流浪,但「回去」离岛,然后再「回去」本岛,能有两个家,这样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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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于旭日之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