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服务搞到车震人妻 陈光轩竟说:「你们爽就好!」
▲苗栗县议员陈光轩车震有夫之妇,台中高分院判赔40万确定。(图/翻摄陈光轩脸书)
前行政院长谢长廷随行秘书、太阳花学运总指挥机要秘书的民进党籍苗栗县议员陈光轩,因「选民服务」与嫁来台湾的越配阮氏在桥上「车震」,挨告妨害家庭,二审判2月徒刑定谳。阮氏丈夫再提民事损害赔偿,法官以他「不足为人表率」,判赔40万元,不得上诉。陈光轩26日得知判决后,竟在脸书PO文说,「无聊透了,一件事情要讲多久啊?一直叫人家报导同一件没半点营养的事,都不会觉得腻喔?我是真的麻木了,你们爽就好!」
苗栗赖姓男子与越南阮氏结婚已超过15年,2015年间,阮氏因自己的店遭人闹事,向县议员陈光轩求助,两人却在11月某日在玉清大桥上「车震」。阮氏事后控告陈光轩妨害性自主,获检方不起诉;阮氏丈夫1年后再告陈妨害家庭,苗栗地院判他无罪,戴绿帽的他不服再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后阮氏用LINE质问陈光轩,「在车子里你对我做那种乱来事」,「你对我做那种不应该做的事」、「你是在你的车子里强奸我」。陈光轩则回说,「妳当时也没有不愿意」、「为什么妳之后见面还想我亲妳」、「妳没有拒绝」等,认定陈确实有与阮氏在车上发生性行为,2017年5月依相奸罪判他2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陈光轩法庭上依然否认与有夫之妇相奸。(图/翻摄陈光轩脸书)
阮氏丈夫同时也向台中高分院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之诉,向陈光辉求偿80万。陈光轩仍在法庭上否认相奸,但法官认为刑事已判陈有罪确定,2人相奸是事实。
承审法官审酌,陈光轩身为县议员,理当不负选民所托,以正当方式为民谋利,服务乡梓,竟藉选民服务之机会,与有夫之妇发生性行为,实不足为人表率,也让阮氏之夫难堪,精神遭受痛苦。最后判陈应赔偿阮氏丈夫40万元,全案不得上诉。
▲陈光轩得知判决被报导,在脸书直呼无聊透了。(图/翻摄陈光轩脸书)
陈光轩得知判决,在脸书PO文说,「无聊透了,一件事情要讲多久啊?一直叫人家报导同一件没半点营养的事,都不会觉得腻喔?我是真的麻木了,你们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