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服务搞到车震人妻 陈光轩竟说:「你们爽就好!」

苗栗议员陈光轩车震有夫之妇,台中分院判赔40万确定。(图/翻摄陈光轩脸书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行政院长谢长廷随行秘书太阳学运总指挥机要秘书民进党苗栗县议员陈光轩,因「选民服务」与嫁来台湾的越配阮氏桥上「车震」,挨告妨害家庭,二审判2月徒刑定谳。阮氏丈夫再提民事损害赔偿法官以他「不足为人表率」,判赔40万元,不得上诉。陈光轩26日得知判决后,竟在脸书PO文说,「无聊透了,一件事情要讲多久啊?一直叫人家报导同一件没半点营养的事,都不会觉得腻喔?我是真的麻木了,你们爽就好!」

苗栗赖姓男子越南阮氏结婚已超过15年,2015年间,阮氏因自己的店遭人闹事,向县议员陈光轩求助,两人却在11月某日在玉清大桥上「车震」。阮氏事后控告陈光轩妨害性自主,获检方不起诉;阮氏丈夫1年后再告陈妨害家庭,苗栗地院判他无罪,戴绿帽的他不服再上诉。

台中高分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后阮氏用LINE质问陈光轩,「在车子里你对我做那种乱来事」,「你对我做那种不应该做的事」、「你是在你的车子里强奸我」。陈光轩则回说,「妳当时也没有不愿意」、「为什么妳之后见面还想我亲妳」、「妳没有拒绝」等,认定陈确实有与阮氏在车上发生性行为,2017年5月依相奸罪判他2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陈光轩法庭上依然否认与有夫之妇相奸。(图/翻摄陈光轩脸书)

阮氏丈夫同时也向台中高分院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之诉,向陈光辉求偿80万。陈光轩仍在法庭上否认相奸,但法官认为刑事已判陈有罪确定,2人相奸是事实

承审法官审酌,陈光轩身为县议员,理当不负选民所托,以正当方式为民谋利,服务乡梓,竟藉选民服务之机会,与有夫之妇发生性行为,实不足为人表率,也让阮氏之夫难堪,精神遭受痛苦。最后判陈应赔偿阮氏丈夫40万元,全案不得上诉。

▲陈光轩得知判决被报导,在脸书直呼无聊透了。(图/翻摄陈光轩脸书)

陈光轩得知判决,在脸书PO文说,「无聊透了,一件事情要讲多久啊?一直叫人家报导同一件没半点营养的事,都不会觉得腻喔?我是真的麻木了,你们爽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