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停办票款迟不退 消保官吁向发卡银行申请争议款保权益
台中市有民众购买演唱会门票,但演唱会停办票款迟不退,市府消保官呼吁消费者向发卡银行申请争议款保权益。(台中市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海乐影业主办的韩团GOT7及辛晓琪「回报以歌」多场巡回演唱会,因故停止演出,业者承诺一定期限退款,有消费者抱怨未收到退款。台中市府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10日提醒消费者,若以信用卡购票者,可尽速向信用卡发卡银行申请争议款,以保护自身权益。
法制局也呼吁业者,提供购票观众连系管道,揭示退费进度减轻消费者的疑虑。
台中市消保官何世杰指出,海乐影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前停办韩团GOT7演唱会,就有部分消费者未获得退款;2021年12月又停办辛晓琪「回报以歌」巡回演唱会台中场,仍有消费者向市府申诉业者未退票券款项。
消保官指出,业者应尽速出面处理争议,也提醒消费者,若是以VISA、MASTER信用卡购票者,可在刷卡后540日历天且业者承诺演出日120日历天内,需先预留发卡行作业期间,提出演唱会停办及业者承诺退款的事证,向发卡银行申请将该笔消费金额列为「争议款项」,就有机会获得退款,有效保护自己权益。
另因业者是委托年代网际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及「KKTIX」(华娱网路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等平台业者代收演唱会票款,台中市政府将函请该等公司协助,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