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确诊病例密接者已回河南 行程轨迹公布
6月10日下午,广州确诊病例一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回到周口,并在市区五一路一带活动。接核查通报后,周口市、川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采取行动,李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11人目前已全部在集中隔离点隔离,均无发热症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李某某,男,28岁,广州市南沙区马瑞利汽车底盘系统(广州)有限公司员工,职业:质量控制人员。2021年5月30日17时33分,在广州天汇百汇超市买单时,与确诊病例杨某某有近距离接触,遂被广州疾控中心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于6月5日18时37分,在其公司所在工业园采样点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查结果阴性;6月6日17时57分,在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查结果阴性;6月8日13时13分,在同一采样点第三次采集咽拭子标本,检测结果为阴性。截至目前,李某某身体状况良好,无发热等症状。
为进一步排查、寻找与李某某可能存在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李某某入院前的行动轨迹公开如下:
6月9日,因公司放假,李某某于22时50分在广州乘坐Z168次火车回家(12车厢19号上铺),于6月10日15时02分在漯河火车站下车,步行至火车站附近漯河中心汽车站,乘坐16时整漯河—周口大巴车(车次430)返回周口,在周商大道高速路口下车后自行扫码骑行青桔电动车返家,途中,17时39分去天鹏王朝万果园超市买水(自述扫码自助付款,与其他人无接触),然后乘坐电梯到二楼家中,电梯间无同乘人员,全程佩戴N90口罩。6月10日19时43分左右,李某某骑电动车到五一路育新街交叉口程守业酱烧牛肉面馆与妻子周某共同就餐,19时44分点餐,19时45分周某到收银前台收银付款,李某某在大厅空位闲坐,19时46分,周某与一桌朋友打招呼(近距离接触);20时01分,周某某(李某某岳父)进入餐馆,与二人打完招呼后,到另一桌和朋友一起就餐。20时19分,李某某与其妻周某、其岳父周某某离开面馆。20时40分至21时10分期间,李某某和妻子周某、岳父周某某三人在五一广场地下商铺,自述期间未进入商铺,未近距离接触人,其间未戴口罩。随后,李某某与其妻子周某骑电动车返回位于河南省周口市经济开发区开元大道天鹏皇朝1栋1单元家中。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李某某密切接触的、未追踪到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 第一时间拨打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川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394-7891660)进行登记,自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与家人做好隔离防护,等待川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转运车辆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并按照要求做核酸检测。
2. 其他与李某某可能接触或在上述时间内出现在相关场所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所在社区、办事处进行报备,到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