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山保变住6-6案 环团吁北市府严把关
台北市政府2020年决议阳明山保护区变住宅区6之6开发案重办环评,开发单位提行政诉讼,日前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驳回,环保团体25日呼吁市府环评严格把关。图左为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右为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律师蔡雅滢。(蔡佩珈摄)
阳明山保护区变住宅区6之6开发案争议逾20年,北市府2020年决议重办环评,开发单位向市府提诉愿被驳回后提出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驳回,环保团体25日呼吁开发单位放弃上诉,并盼市府严格把关环评。
阳明山保变住6之6开发案1996年通过环评,北市环评会2020年认为开发单位土石方挖填量超过1倍、取消污水处理厂等,不利环境品质维护,决议重办环评,开发单位向市府提诉愿但遭驳回,随后提诉讼请求撒销原处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2月21日裁定驳回。
草山生态文史联盟、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25日到市府门口陈情,现场逾十人高喊「守住阳明山、市长蒋万安有责任」、「不要财团盖豪宅只要阳明山大自然」等口号。
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律师蔡雅滢强调,柯文哲市长任内,要求开发案重办环评,蒋万安也应严格把关,尤其阳明山过去发生多起土石流灾情、甚至活埋案,如果此案守不住,担忧其他山坡地不当开发案也会失守。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主任粘丽玉指出,开发单位1996年环评承诺自设污水处理场处理废污水,后因处理厂预定地平均坡度超过30%无法兴建,改接污水管到迪化污水厂,运输途中恐影响士林区民生用水,呼吁开发单位自设污水处理厂。
台北市环保局副局长卢世昌表示,如果要继续开发,开发单位仍须针对土石方挖填量变更、不设污水处理厂改接污水干管等变更部分送环评会审议,换言之,开发单位不上诉,应针对变更部分提出影响评估报告重做环评,若继续上诉并胜诉则要提出环差报告送环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