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搀猪肉卖 狠削3000万
检方指出,金龙肉品公司负责人黄建惠、林金枝夫妇,去年1月起在高雄桥头区无牌成立肉品加工厂,未申请食品工厂登记证,却从国外进口羊肉,以羊2、猪1的比例制作冷冻羊肉卷,再由不知情员工分切成羊肉片。
装袋、装箱完成后,金龙公司明知羊肉混搀猪肉,仍以「羊肉片」、「火锅羊肉片」为标示出货,雄检调查下游厂商、火锅店及小吃店有48家被骗,从去年1月起至11月止,贩售假羊肉1万5000余公斤,诈财352万元。
华元国际公司负责人何国荣,同样没有食品工厂登记证,却成立威峰工厂从事肉品加工,由于进口羊肉价格自2013年起不断飙涨,何男为降低成本,隔年1月起自11月止,在厂房指导陈姓员工与5名外劳制造假羊肉。
何男涉嫌将成本较低的猪脸颊肉,即俗称的「菊肉」按不同比例搀入羊肉内,加工制成羊肉卷,并在搀伪的肉卷外标示为「A羊肉卷」、「CH羊肉卷」及「B羊肉卷」。
何男因制作羊肉卷过程剩余羊油过多,为降低生产「菊肉卷」成本,另以羊油假冒猪油搀入菊肉内制成肉卷,并标示「C肉卷」贩售。
检方调查,华元出货给下游厂商19间,4款肉卷共卖出1万余箱、重逾16万余公斤,诈得2567万余元。
高市卫生局因抽验市场火锅羊肉片,发现金龙公司所卖羊肉竟验出猪肉DNA,另有民众在巿场买羊肉却没羊骚味,向卫生局检举后查出华元的羊肉有猪肉。
雄检侦结后依刑法商品虚伪标记罪、诈欺取财罪及食安法食品搀伪假冒罪提起公诉,并建请法官对黄建惠、何国荣两人从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