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对外投资」不宜视为「资金外逃」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中央银行公布第一季国际收支概况,其中,金融帐连续11季净流出,创马政府上任以来史上最长外逃的纪录,对此,中央银行强调,在经常帐呈现顺差情况下,家庭企业部门全球布局资金,除可提高其收益率之外,亦有助于国内金融的稳定,「对外投资」不宜视为「资金外逃」。

央行指出, 一个国家如有超额储蓄,其国际收支的经常帐必然出现顺差,经常帐顺差即表示该国对外债权净额增加。

根据央行统计,德国大陆日本新加坡以及南韩2012年经常帐均呈现顺差的状态,不过,这些国家的资本及金融帐也都全面呈现净流出的状态。

央行说明,经常帐顺差所产生国外债权净增加,由家庭、企业、政府及银行部门作合理资产配置,不能解释为「资金外逃」,且在资金进出自由的情况下,外资流入台湾的资金亦为数不少。

截至4月底,外资持有台湾的股票债券存款,按市值计价高达2,358亿美元,占外汇存底的58%。

此外,2011年第1季及第3季,外人直接投资(FDI)呈现净流出23.04亿美元及11.88亿美元,主要是某大金外国籍股东股权转让给国内股东及美商AIG出售南山人寿,汇出资金所致。

央行说明,此两案纯为民营公司的国外股权转让给国人。且这二家公司至今持续正常营运就业人数亦呈增加,并未影响国内的经济活动

央行副总裁严宗大强调,在经常帐呈现顺差的情况下,家庭及企业部门全球布局其资金,除可提高其收益率之外,亦有助于国内金融的稳定。「对外投资」不宜视为「资金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