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资金汇回投资 破千亿

为鼓励境外资金汇回台湾进行实质投资,带动经济成长,《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于2019年8月15日起施行,个人与营利事业若汇回资金进行实质投资,可向经济部申请第一年享有减半税率4%(原始20%)、第二年5%的优惠措施。

工业局指出,境外资金汇回核准实质投资共443件,累计投资金额1,014.7亿元,其中直接投资申请案件427件、投资金额995.03亿元,而设备支出金额665.1亿元,占整体七成,建筑物支出金额307.75亿元,占约二成。工业局官员说,不少厂商运用既有厂区重新规划生产线及汰换设备来扩大产能,同时带动周边供应链成长,对于国内产业发展多有助益。

经济部分析,核准实质投资案件以营利事业申请较多,总计有868.26亿元,约占86%。个人申请则为146.44亿元,占约14%。

以直接投资产业类型来看,电子资讯业为最大宗达300.46亿元,包含电子业、光电业等;民生化工业有266.81亿元,包含化材业、医药业等;金属机电业221.27亿元,包含金属制品、汽车零组件制造业等;其他业别206.49亿元,包含电信业、太阳能发电业、运输业等。产业投资类别多样,厂商除了在投资本业外,亦有不少跨业投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