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资金汇回投资金融商品 新增二项

境外资金汇回金融投资管理运用办法」终于定案金管会证期副局长蔡丽玲15日指出,境外资金汇回可投资标的,在参采业者建议后,作了两项商品放宽,一是增纳「符合一定保障比率的终身寿险」及「债券可做附买回交易」,已完成预告,即日起施行。

对于业界一直希望能开放投资的海外商品,最终没有放宽。金管会主委顾立雄指出,境外资金汇回的政策目的是要吸引资金「长期投资」,而不是短线炒作工具,所以最后还是希望投资长期的投资标的,至于国外基金、国外的有价证券没有开放主要是此法是为了促进「国内的」金融市场不是为了国外的金融市场,也希望大家体谅。

保险部份,原草案规定,境外汇回资金可投资的保险商品共有九项,包括传统型分期给付即期年金利率变动型分期给付即期年金、「定期人寿保险(不含生存保险金)」、健康保险(不含生存保险金)、伤害保险(不含生存保险金)、长照险实物给付型保险、健康管理保险、小额终老保险。

其中「定期人寿保险」部分,在参采业者建议后,放宽为「无生存保险金且符合一定保障比率」的传统型终身寿险,但不包括万能及利率变动型人寿保险。 金管会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原本草案没有开放传统型终身寿险,这次放宽主要是有些人还是有需要终身寿险的保障,所以采纳业者建议后,加了符合一定保障比率后,可以适度纳入,以符合长期寿险保障的需求。

至于「万能及利率变动型人寿保险」仍排除,主要是因这两种商品均属「类定存」商品。

在债券投资部分,则是新增「债券包括附买回交易(RP)」也可投资。蔡丽玲表示,投资人企业委托代操时,偶而会有闲置资金要等待再进场,所以需要一些可做现金管理的工具,因此开放。但附条件交易只开放附买回交易(RP),没有开放附卖回交易(RS),因附卖回交易等于融资性质,因此只能做附买回交易。